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原局长郑文斌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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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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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30日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闵行区原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文斌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郑文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随案移送的赃款予以没收。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文斌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闵行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4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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