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罗铁威,时任董事、总经理钟国裕,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时任副总经理焦仕志,时任副总经理魏强,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炜,时任监事杨思维,时任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时任采购部经理丁杰,时任子公司北京晶铠信息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裁刘宁宁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郑穆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罗铁威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钟国裕、李燕霞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独立董事王铁林、时任董事谢志坚、时任独立董事潘龙法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