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棕榈油、液化石油气和焦煤期货合约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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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5-1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区快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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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棕榈油、液化石油气和焦煤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2日交易时(即5月19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液化石油气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焦煤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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