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关于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中开展对无线局域网设备支持IPv6协议能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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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10-1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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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据工信微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中开展对无线局域网设备支持IPv6协议能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生产或者进口在我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具有公网IP地址分配功能的无线局域网设备应支持IPv6协议(简称IPv6无线局域网设备),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并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频段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通知》明确,IPv6无线局域网设备应支持并默认开启IPv6地址分配功能,同时保留用户自行配置IPv6地址分配功能的选项,并在产品说明中明确IPv6配置方法。《通知》的附件给出了无线局域网设备支持IPv6协议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通知》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IPv6无线局域网设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工作,加快IPv6协议的应用推广,推动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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