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百余辆共享单车被拉回城管大院,城管:执法有误
近期,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 100 余辆共享单车进行了清理,城管办认为,共享单车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经营活动”的条款。而针对此次执法行为,市城管委认为,共享单车的执法主体不应是城管部门,并且应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城管办相关人士说:“我们不反对新生事物。低碳环保的共享单车可能还能改善华阳片区的拥堵。但是如果不规范管理,很有可能会加剧拥堵。我们没有立案,也没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