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起诉刷单第一案开庭:“不正当竞争”、“216万”成焦点
2月15日上午,电商起诉刷单团伙第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阿里巴巴方面表示,被告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刷单行为误导消费者,使平台电商数据受到污染,损害了淘宝与天猫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因此索赔216万元。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傻推网则称很多钱给了刷手,自己的毛利36万,扣除房租水电工资17万,工商罚款8万,赚到的只有几万元。最后审判结果将择日开庭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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