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因“微信提现”被告上法庭
“2016年3月1日,我在微信钱包中提现2000元,被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提现服务费的名义扣划走1元。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被告返还扣划的财产,并停止后续扣费行为。”2017年2月23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仁财起诉腾讯一案。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庭审焦点集中于腾讯于2016年3月1日起向微信零钱提现收取服务费,是否属于合法合理的合同变更。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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