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规:无人机续航时间超过30分钟不能出口
7 月 31 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提到,为维护国家安全,自 8 月 15 日起,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相关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如要出口,需获得商务部签发的许可。
出口管制所涉飞行器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 30 分钟小于 1 小时,以及在大于等于 46.3 千米/小时(25 节)的阵风条件下,具有起飞能力和稳定可控飞行能力。二是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 1 小时。三是设计或改型后用于在 15420 米(50000 英尺)以上高空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无人驾驶飞艇的吸气活塞式或转子式内燃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