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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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1-1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区快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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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主动了解本地区外资研发中心融资需求及经营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依法共享有关信息,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银企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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