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之家讯:夏季是家装的高峰季节,很多市民选择在晴好的日子开工
装修和置办
家具建材,伴随日渐升高的气温,
家居建材消费投诉也在增多。8月8日,记者接到市民张小姐的投诉电话,反映宜春中心城区宜阳大道某
橱柜店有霸王交易行为,克扣自己的预订金一事。市民投诉:强制消费 订金不退还 据张小姐介绍,8月3日,她和丈夫在宜阳大道一家名牌橱柜店内挑选了一款整体橱柜,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张小姐需要该店制作橱柜的效果图,需要支付订金,工作人员将为张小姐的新房进行
厨房效果设计。随后,张小姐向该店支付了300元的订金,该店工作人员来到张小姐家为其量房设计。8月7日,张小姐和丈夫前往该橱柜观看设计效果,并与该店销售人员商量销售价格。由于橱柜的整体报价远远高出了张小姐的预算,张小姐表示不想购买此款橱柜,并要求商家返还“订金”。但商家认为“订金”即“定金”,张小姐自行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并提出,如张小姐不想购买此款橱柜,此3000元可在店内消费其他产品,但是现金不予退还。记者采访 竟被威胁 8日下午,记者跟随张小姐来到该橱柜店,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经核实,事情与张小姐所述无误,记者便询问商家将如何处理此事,该店的销售经理江小姐竟开始威胁记者。“你是哪家报社的,你们领导是谁,我找你们领导。你不要以为你是媒体就可以怎么样了,我们这里交了钱从来还没有退还的先例,谁还不认识几个领导啊,你最好小心点。”经多番协商无果,张小姐拨通了12315热线进行投诉求助,并咨询了市百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袁浩,关于订金是否可以退还一事。 据袁律师介绍,“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实际上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无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双方要分清“定金”和“订金”,避免产生纠纷。工商提醒: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8日下午6点,经过12315的调解,商家愿意全额退款,并为其恶劣的服务态度向张小姐致歉。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家居建材领域偷梁换柱、虚报高价的现象很常见。消费者要尽量在正规卖场购买品牌商品,并在合同中约定商品尺寸、款式、材质、颜色、交货时间等具体信息,或者现场拍照当证据,方便维权。同时,工商部门还提醒市民,售前售后商家态度反差大,商品出现问题商家拒绝补救赔偿,售后服务问题一直占据家居建材类投诉榜的前列。针对此类问题,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一切承诺要以书面的形式为准,承诺条款切忌含糊不清。如自行调解无果,应即时联系工商执法部门或其他法律援助,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家装之家为您提供家装,装修,家居装修,家装设计,互联网+家装资讯动态信息,拥有最权威的家装设计产品库和产品信息,我们会尽全力为您提供准确、全面的家装,装修,设计,装修设计,互联网家装资讯动态信息,敬请登陆:http//jia.jc68.com/